发布日期:2014-12-09 浏览次数:
全体教职工:
按照建设节约型校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并根据职工对工资条的实际需要,校财务处从12月份开始,在工资没有较大变动时,每月不再打印个人工资条,如职工有特殊需要,可以来校财务处单独为其打印工资条。但如遇工资改革和全校性的工资调整,校财务处将打印变动当月的工资条,以供大家核对。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12月份工资稍迟到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明确公务卡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