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10 浏览次数:
安徽省省直职工医保医疗救助保险标准从2012年1月起每人每年12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180元,为确保我校职工正常就医以及享受省直医保医疗救助保险,于2016年12月份工资中代扣2016年度省直医保医疗救助保险每人每年90元。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校外专家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十二月份工资推迟发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