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教育
(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 扣除范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以及全日制学历教育(小学至博士研究生),包括境内外、公办或民办学校。
2.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 2000 元。父母可选择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3. 注意事项:扣除比例父母合计不得超过100%,且年度内不可变更。子女终止学业后不可继续扣除。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子女教育”,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确认本人信息,填写子女信息,可添加多个子女。
4.设置扣除比例,父母可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5.选择申报方式,若要在日常发放工资时享受扣除,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并提交,否则需自行申报,于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二、继续教育(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扣除范围:
学历(学位)教育:中国境内接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职业资格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证书。
2. 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 400 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 一次性扣除。
3. 注意事项: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但如果同时存在学历继续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类继续教育情形,则每一类都要填写。职业资格证书需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并留存证书备查。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继续教育”,进入“继续教育信息填写界面”。
3.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继续教育类型。
4. 若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填写“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类型”“证书名称”“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若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填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阶段”“当前继续教育开始时间”“当前继续教育结束时间”。
5. 选择申报方式,若要在日常发放工资时享受扣除,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并提交,否则需自行申报,于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三、大病医疗(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累计超1.5万元的部分(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扣除标准:超1.5万元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例:自付2万元,可扣5000元)
注意事项: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需留存医疗票据或医保费用清单,夫妻双方可协商由一方扣除子女或本人的医疗费用。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大病医疗”,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核对本人信息,根据患者与填报人的关系选择相应选项,录入“医药费用总金额”和“个人负担金额”。
4.选择“证明材料”,上传相关资料,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点击“提交”。
四、住房贷款利息
(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扣除范围: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以享受首套利率为准)。
2.扣除标准:每月 1000 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
3.注意事项:婚前各自有首套房贷的,婚后可选一套100%扣除或两套各50%扣除;婚后购房的仅限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住房贷款利息”,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确认本人基本信息,填写“配偶信息”“房贷信息”,选择“贷款方式”。
4.填写贷款信息后,上传证明材料,确认“本人是否借款人”,选择“扣除比例”。
5.选择申报方式,若要在日常发放工资时享受扣除,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并提交,否则需自行申报,于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五、住房租金
(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扣除范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2.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5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1100 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 100 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 800 元。
3.注意事项: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住房租金”,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确认基本信息,填写“住房租金支出信息”和“工作城市信息”。
4.选择申报方式,若要在日常发放工资时享受扣除,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并提交,否则需自行申报,于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六、赡养老人
(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扣除范围:年满60岁的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3000元/月;
非独生子女:兄弟姐妹分摊3000元/月,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1500元/月。
3.注意事项:分摊比例可以由赡养人平均分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赡养老人”,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确认本人信息,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可添加被赡养人信息。
4.填写分摊方式,独生子女直接点击“下一步”;非独生子女选择“分摊方式”并填写“本年度月扣除金额”。
5.选择申报方式,若要在日常发放工资时享受扣除,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并提交,否则需自行申报,于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七、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一)扣除范围及扣除标准
1.扣除范围:0-3岁婴幼儿的照护支出(含婚生、非婚生、继子女等)
2.扣除标准:每个婴幼儿每月 2000 元,父母可选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3.注意事项: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填报方式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
2.点击“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3.确认本人信息,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或添加子女信息。
4.选择“扣除比例”。
5.选择申报方式,若要在日常发放工资时享受扣除,请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并提交,否则需自行申报,于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